2025年2月,恒安标准人寿天津分公司客户H女士由于身体不适到医院就医,被确诊为子宫内膜恶性肿瘤,需住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H女士想起自己曾经投保过的保险产品,随即联系服务人员咨询。经核实,H女士曾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H女士出院后,经服务人员指导备齐理赔所需资料,正式提交理赔申请。经审核,H女士本次所患疾病符合重大疾病理赔标准,公司向H女士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0余万元。
H女士保险意识较强,提前为自己规划了健康保障。收到赔款后, H女士表示“突如其来的病情让我本人和家庭陷入了巨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中。万幸的是,我此前在恒安标准人寿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在整个理赔过程中,保单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耐心指导我准备资料,全程高效专业,很快便完成了理赔审批,并将80余万理赔款及时赔付到我的账户。这笔理赔款不仅缓解了高昂的治疗费用压力,更让我感受到保险‘雪中送炭’的意义。公司诚信守诺的服务态度和以人为本的关怀理念,让我深刻体会到选择恒安标准人寿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保险不是冷冰冰的合同,而是客户窘困时伸出的援手。保险不能阻止疾病发生,但它能确保客户在对抗病魔时,不必同时承受经济困境。保险是普通人对抗风险的理想工具,它不会改变生活本身,却能在生活遭受重击时,托住家庭的经济底线。(恒安标准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