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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保险理赔的“疏忽”之变更受益人的通知

2018-03-18 访问量:1225 次
    寿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都较长,最长保至终身,在长期的履行过程中,随着生活中各种情况的变化,保险合同的有些内容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例如:想改变保单原先指定的受益人,需要怎样操作才能顺利理赔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一、案例
 
    2010年6月27日,黄某为自己在B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和被保险人均是黄某,保费3200元/年,交费期10年,保险金额10万元,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是黄某丈夫梁某。
 
    2015年5月黄某经某市医院诊断为“尿毒症”,黄某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年老体弱,黄某患病后丈夫梁某刚开始还能悉心照料,但半年以后便找各种理由早出晚归,后来竟然不再出现。
 
    黄某患病期间,一直由姑姑潘某照顾,黄某于2017年1月去世,临终前她将自己的保险合同交给了姑姑潘某,并对姑姑说“要把保单受益人改为姑姑”,让姑姑去领保险金,但并未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二、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法律后果
 
    潘某拿着保单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付10万元保险金,经过工作人员的核查得知,黄某并未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保单记载的受益人仍然是其配偶“梁某”,而非姑姑“潘某”,且黄某和梁某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保险金只能给付保单原来指定的受益人梁某。
 
    由于黄某不清楚变更受益人的相关手续和法律规定,导致保险金不能按照自己的遗愿给到姑姑,非常的遗憾。
 
    三、关于变更受益人的注意事项
 
    受益人通常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一般情况下,生存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本人,以下“受益人”所指的均是身故受益人。上述案例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变更受益人至少有以下注意事项:
 
    1.受益人变更必须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且申请变更时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后不得变更受益人,案例中黄某在死亡以前都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
 
    2.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首先要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必须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案例中黄某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所以她本人就可以决定变更受益人。
 
    3.变更受益人的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案例中黄某变更姑姑为受益人的愿望之所以没有实现,就是因为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