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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关注保单犹豫期 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1-03-17 访问量:1229 次
    典型案例
 
    2021年3月,张先生来电称由于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想要将之前在我公司投保的《民生如意臻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退保,但目前无法到公司柜面办理。经查询张先生的保单处于犹豫期,为避免超过犹豫期退保产生损失,公司迅速安排服务人员联系客户,为其代办退保业务,退还张先生所交保费。
 
    案情分析
 
    保险犹豫期是保险公司约定的,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后的15天内,如果对保险合同内容存在犹豫或异议,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投保人已交保费。如果保险过了犹豫期,投保人想申请退保,也是可以的。保险过了犹豫期,就默认保险合同生效,此时申请退保就是正常退保,要求投保人提出申请,保险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为保险公司可退还的金额。
 
    风险提示
 
    消费者如果在保险合同犹豫期后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有一定损失,如有退保需求,消费者可以在犹豫期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