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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 以案说险:请关注投保等待期

2024-05-28 访问量:7898 次

典型案例

李先生为孩子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起保日期是2023年9月24日。10月2日,孩子因阑尾炎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告知因未过疾病等待期,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李先生在保险公司为其孩子投保的健康保险,起保日期为2023年9月24日,该保单约定疾病住院医疗等待期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天。其孩子因病入院治疗时间为10月2日,未过等待期,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李先生解释了保险等待期的相关知识,李先生表示了解并撤销了理赔报案。

风险提示

通常健康保险都会设置等待期。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在保险等待期内生病,该项疾病不予理赔,但保单还是继续有效的。等待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阳光财险天津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