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2年3月,广西南宁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办理杨某、宋某甲、宋某乙、邓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审查逮捕案时发现,从2017年起,杨某利用保险理赔漏洞,以承诺给付金钱、免费治疗其他疾病等条件,找到宋某甲、宋某乙、邓某等人。在前述人员同意自伤骗保后,杨某便以前述人员的名义购买多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3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归其控制使用。在杨某的主导下,宋某甲、宋某乙以小刀割破头皮等方式故意造成受伤,邓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住院治疗。出院后,杨某拿走3人住院材料并向多家保险公司理赔,理赔钱款转入杨某实际控制的3人银行卡。杨某的行为造成保险公司损失逾50万元。
案例分析
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并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决定对杨某涉嫌保险诈骗罪批准逮捕,对宋某甲、宋某乙、邓某等人不批捕。同时,该院决定对杨某、宋某甲、宋某乙、邓某涉嫌保险诈骗罪以及杨某涉嫌洗钱罪一并进行审查起诉。
杨某主导参与保险诈骗,同时为掩饰、隐瞒保险诈骗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利用事先已控制在手中的宋某甲、宋某乙、邓某的银行卡及关联电话卡,将骗保所得款项多次进行转移、提现,实现资金“清洗”。
风险提示
1.务必选择合法正规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清洗“黑钱”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2.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保单,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非法活动。
3.不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金融账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金融账户,可能会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损害你的信用和正当权益,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