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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寿险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012-03-05 访问量:1275 次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及作用
 
    从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机构组织形式和职能分配看,大多数实行的是总分公司管理模式。分公司作为寿险企业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是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并且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寿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寿险企业总公司在系统中充当着舵手的角色,为了保证基层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相一致,需要建立完善的基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指标转化为具体目标,从而发挥对基层公司发展的管控及引导作用。完善的基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在公司经营中发挥如下作用:
 
    1、体现并传递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基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通常来说是寿险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细化,即总公司在确定了公司年度整体经营目标后,甄选恰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作为载体将目标标准化、具体化,并将该目标分解至系统内各分公司。因此,基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同时在指标下达的过程中,实现了目标的传递,统一了总、分公司发展方向与经营思路,为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把控并引导基层公司发展方向。作为基层寿险公司,总公司下达的绩效评价指标是公司年度经营所追求的方向及目标,即绩效指标一经确定,分公司全部经营活动都将围绕核心指标进行。而在基层公司贯彻、落实绩效评价指标的过程中,总公司实现了对分公司的引导及管控职能,有效避免了分公司发展方向的偏移。
 
    3、检测及评价基层公司经营成果。绩效评价指标是检测和评价基层公司经营成果的有效手段。通过绩效评价指标的监测与分析,寿险企业对基层公司的量化考核得以实现,经营成果评价更为全面、科学。
 
二、传统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寿险市场中,多数企业立足于业务规模扩张,市场份额的抢占,“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思路导致传统绩效评价指标以保费规模作为评价基层公司绩效达成情况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性指标。在寿险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传统绩效评价指标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及保险公司内涵式发展需要的不断加强,这种单一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表现出其内在的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
 
    1、片面强调保费规模,放松了对业务质量的控制,导致赔付成本增加,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寿险公司的经营利润与其它企业不同,其保费收入发生在前,而赔付成本发生在后,承保业务出险与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成为影响经营利润的重要因素。而在传统绩效评价指标引导下,基层公司在经营中有可能为收取高额保费,承保高风险业务,降低了业务品质的要求,导致赔付支出增加,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片面强调保费规模,淡化了对业务投入的控制,导致费用成本增加,恶性竞争充斥市场。作为现代企业,寿险公司同样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然而,传统绩效评价指标以保费规模为唯一考核标的,极易导致基层公司置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于不顾,不计成本,牺牲利润,盲目做大业务规模。高投入、低效益的发展模式一方面造成恶性竞争充斥市场,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被淹没,另一方面,在价格战、费用战中,消费者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广大客户成为最终受害者。

    3、片面强调保费规模,忽略了对业务结构的优化,导致产品结构失衡,保险保障功能有所缺失。传统保障型保险产品缴费方式大多为期缴,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然而当保费规模成为评价基层寿险公司唯一指标时,趸缴业务件均保费相对较高,投资功能更易被客户所接受,对于基层公司而言更具“诱惑力”,其占比将在评价指标的作用下大幅提高。然而,伴随着期缴占比的下降,产品结构出现失衡,保险保障功能势必有所缺失。
 
    4、片面强调保费规模,加大了基层人员业务压力,导致误导行为频现,行业社会形象受创。近年来,各寿险公司销售误导行为频现,客户投诉增加,企业声誉受到严重影响,行业公信力急剧下降。从绩效评价体系来看,传统指标仅对保费规模有明确考核要求,但忽略了业务品质管理,在巨大的业绩压力下,极易导致业务人员在营销过程中以误导的方式达到业绩要求,以公司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既得利益。因此,短期内保费规模的大幅提高,有可能伴随着更大的无法弥补的风险及损失。
 
三、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保险行业发展逐步从粗放型转化为集约型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单一绩效评价指标已不再适应科学发展观对寿险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是保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管理手段。笔者认为,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指标。如前所述,产品销售是寿险分公司最主要的职责,因此规模指标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指标,主要用于衡量基层分公司的业务能力,鼓励分公司夯实业务平台,扩大保费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排名。该指标可以保费规模为标的,在前一年度业绩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增长计划设定具体考核标准。
 
    2、品质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包括赔付率及继续率指标,用于控制基层寿险公司赔付风险及退保风险,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加入赔付率指标,能够引导基层公司在销售环节关注业务质量,从承保环节控制赔付风险,避免逆向选择的发生。
继续率指标是寿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体现,将其纳入到基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可以使公司长远利益与基层公司当前利益相结合,促进业务品质的提升,保证续期保费的收缴。
 
    3、费用指标。设定费用指标的目的是在基层寿险公司中树立成本意识,控制资源消耗,保证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各市场竞争主体受该指标限制,能够有效减少不正当竞争、恶意竞争的出现,保证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净化市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费用指标可使用预算执行率加以控制,基层公司根据各产品预定费用率提取可用预算额度,并在预算额度内自主安排、使用,不得超支。
 
    4、价值指标。价值指标主要用于引导基层公司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实现更为合理的业务结构。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险种类型、类别、交费期限、保险期限等评估价值贡献,并通过价值标保系数予以量化,在该指标的作用下,价值贡献高的传统保障型期缴产品将备受基层寿险公司青睐,从而达到优化业务结构的目的。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上述指标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体。首先,随着保费平台的提高,管理成本不断摊薄,规模效应逐渐显现,费用控制更易实现。其次,具有较高价值的险种对于基层公司的预算贡献较大,因此费用指标能够引导价值指标的达成,而价值指标的达成亦有利于费用指标的实现。最后,加强赔付率及继续率指标的控制,是业务转化为效益的有力保证。只有继续率符合要求,高价值业务才能转化为公司效益,只有赔付率得到控制,保费收入才能为公司带来利润。
 
    综上所述,基层寿险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只有集规模、品质、费用、价值于一体才能充分发挥对分公司的引导及管控作用,客观、全面评价分公司经营状况,实现公司及行业整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生命人寿天分 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