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津保协发〔2016〕52号
关于公布天津市保险业第十六届“寿险杯”(2015年度)十佳优秀代理人表彰决定的通报
各寿险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推动我市行风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化,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保险行业在社会上的美誉度,促进寿险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天津市保险业第十六届“寿险杯”(2015年度)优秀代理人评选办法》的规定,在本届“寿险杯”优秀代理人中,根据各公司上报推荐,经复审、评委会终评后,最终推出本届“寿险杯”(2015年度)十佳优秀代理人。现公布如下(公司及人员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
苏权、朱素琴
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
李雪莹、王桂荣、马洪梅
太平洋人寿天津分公司:
常艳、张玉玲
新华人寿天津分公司:
魏秀丽
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
董素菊
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
赵福荷
对以上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牌。同时,在天津日报彩版刊登并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十佳优秀代理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诚信服务和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继续坚持“忠诚敬业、严于律己、依法合规和诚信服务”的理念,为实现我市行风建设活动提出的“外树形象,苦练内功,提升服务,加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再立新功。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