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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如受益人去世,需如何变更受益人?

2020-07-20 访问量:1223 次
    典型案例
 
    投保人赵某2018年7月在我司投保一份健康保险,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受益人为其母亲刘某,2020年4月赵某致电公司称其母亲刘某身故,现在想变更受益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公司在接到赵某的咨询电话后,迅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赵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受益人变更的申请资格人为其本人,随时根据赵某需求随意指定申请变更。并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变更,但要提供新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相关有效证件、及有效合同。
 
    案例分析
 
    我国《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由此可见,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可以变更的,具体变更的程序是被保险人或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投保人将变更受益人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保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后即完成受益人的变更。
 
    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