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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 打击黑产:这些提醒要牢记,警惕“代理退保”新骗局

2023-03-16 访问量:1268 次

    随着保险行业日益发展,退保退费业务被不法分子利用。他们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短视频等方式散布“可代理全额退保业务”等信息,一些不法分子鼓动保险消费者非正常退保,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费,退保后再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以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2019年,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一例“代理退保”案件进行宣判,是全国首例对该事件的判决。中国银保监会也在2020年发布公告《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掉入“代理退保”的陷阱中。
 
    案例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陈某、李某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沪01刑终549号)中,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余某、陈某、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无真实投保意愿及需求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指使他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骗取首年保险佣金等费用后,再恶意投诉并退保,从而骗取佣金近千万元。
 
    案例二: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张某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津0114刑初493号)中,张某在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在没有保险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消费者参保信息,以某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的身份,虚构退保办理贷款可以返利以及新的险种等事由,损害多名消费者的利益。因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代理退保存在多个风险隐患:一是个人信息的泄露。因退保业务需要提供多项投保人证件信息,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较高。二是代理退保可能会损害消费者利用合法渠道维权的权益,阻止消费者与银保监会、保险机构联系。三是为达成全额退保的目的,可能会教唆、怂恿消费者编造虚假事实。四是可能会使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不法分子鼓动保险消费者非正常退保,侵占保险金或再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五是收取消费者高昂的代理退保手续费。部分手续费高达保险金的40%,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退保业务是消费者的一种商业选择,在消费者对退保业务存在疑问时,可以积极与保险机构沟通。《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在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同时,应当说明对消费投诉内容的核实情况、作出决定的有关依据和理由,以及投诉人可以采取的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消费者可以利用上述四种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坚决打击代理退保业务,向黑产说不!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遇到可疑情况时,提醒客户存在风险隐患,并上报上级部门共同协助处理。同时建议广大消费者投保时谨慎选择保险产品,存在疑问要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