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 以案说险: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2024-12-21 访问量:11 次

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另案处理)贩卖毒品案时发现任某、韩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朋友关系,任某、韩某二人经常在微信收到他人转账后又立即转给张某。这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警觉,认为二人可能涉嫌洗钱罪或贩卖毒品罪,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经侦查发现,2020年6月2日,任某在自己工作的酒店内,明知张某与他人正在从事毒品交易,当场提供自己的收款码收取毒资6500元,后转账给张某。任某、韩某在明知张某系贩毒人员情况下,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借给张某使用。2020年6月间,张某多次用二人的收款码收取毒资,事后再请二人帮助提现或转账,二人共计帮助转账或提现毒资11500元后转交张某。此外,韩某曾单独向任某贩卖毒品0.25克。

案例分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即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在此通过案例讲解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任某、韩某因犯洗钱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任某、韩某暗箱操作、层层转款,企图用“洗钱”方式帮助张某掩饰、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最终难逃法网。

风险提示

对出借收款码、银行卡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往往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出借自己收款码、银行卡,在赃款收取、取现等方面提供帮助的,可能触犯洗钱上游犯罪或洗钱罪。(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