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对于合同中的“宽限期”的含义很模糊,不了解这个“宽限期”是什么?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按约交纳保险费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它关系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其中,投保人首期保费的足额交纳是寿险合同得以生效的要件,而投保人续期保费的按时交纳则是寿险合同效力得以延续的保证。但是,在漫长的寿险合同存续期内,难免会出现投保人因客观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迟交或无力承担续期保费的情况,这也许并不是投保人本身所愿意遇到的,所以很多消费者就很担心过了合同规定的缴费日期怎么办?根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就为客户提供“宽限期”,可以让客户进行资金周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日内为宽限期。
在规定的宽限期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自己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消费者权益,但是在这里也要提示各位消费者,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保费。(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