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信为本”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作为经营者的企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的最基本要求。特别对保险公司来讲,更是生存之道,立信之本。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以“客户为中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自己的经营准则和工作重心,始终坚持,常抓不懈。2012年1月18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就加大信息披露、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调处机制、普及保险知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完善了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天津分公司就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宣导和学习,认真领会相关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天津分公司召开了由总经理室、客户服务人员和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以“抓服务、防误导、严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业务品质管理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主要对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了宣导。会议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为目标,要求各业务单位从业务员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做出创新的改革;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导向,提高新契约回访成功率和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分公司客服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投诉案件的接待、解释、汇报、沟通、回复和处理工作,严防群诉群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投诉产生的主要原因和根源进行了深刻的挖掘,阐明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监管压力,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解决措施和应对方法。为建立有效的投诉工作管理机制和投诉工作处理作业流程,保证投诉流程的顺畅,切实保障业务品质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的时效,投诉工作的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总经理室的支持和指导下制定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投诉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分公司投诉工作处理作业流程(试行)》两项制度。
在新契约回访方面,为进一步规范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个险、银保新契约回访服务,维护消费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业务风险,提高业务品质,客户服务部根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契约回访规则》及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分公司于2011年5月份下发了《天津分公司个险、银保客户回访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下发后,分公司的新契约回访成功率出现了明显的上升,业务品质也较先前有了明显的改善,各个业务部门对一线销售人员也加强了合规销售,注重业务品质,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风险防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为巩固以上成绩,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要求,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客户回访成功率100%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合规地发展,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当年的11月份又制定了《个险、银保客户新契约回访工作的补充通知(试行)》。2011年12月,天津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总公司下发的新契约回访话术(天津版)的基础上,结合保监会下发的《人身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以及天津保监局关于人身保险业务相关规定进行详细修改。经修改后的新契约回访话术(天津版)更加规范、详细、全面,在提高业务品质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对新契约回访工作尤为重视,公司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进一步强化各自部门的《业务品质管理办法》,提高投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从根本上提高了新契约回访成功率。同时,公司客户服务部与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对二次回访件进行处理,确保在犹豫期内回访完毕。(人保健康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