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财险正式经营交强险业务
20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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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务院修改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宣布自5月1日起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三星财险作为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财产保险公司,在不断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的同时,将车险业务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快速、方便的车险服务。经过长期充分的准备,2013年4月18日,三星财险获得保监会正式批复,可在公司全部6个营业地区(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山东)经营交强险,使用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三星财险天津分公司在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天津市税务机关的指导及帮助下,完成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核心业务系统改造及联调测试工作。2013年5月8日,实现与全国车险信息集中平台正式环境成功切换,正式生成天津分公司交强险第一份保单。
相信在开始交强险业务后,三星财险天津分公司车险业务会向更全面的方向不断发展,为天津地区车险市场注入新的血液,增添新的活力。(三星财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