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实行星级员工考评办法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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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更准确的找到自身定位,达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成长。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于2014年4月正式实施《星级员工考评办法》。
《星级员工考评办法》适用分公司及下辖营业区部经理以下的所有内勤人员及营业区保全外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考评。评分结果由员工自评、组内互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总评分综合而成。
《星级员工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被考评人的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工作结果,要求将每个岗位的考评指标落实为书面,更加清晰地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目标和管理重点。考评结果反馈主要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考评周期的工作计划等;部门负责人在考评结果确定后与每一位被考评人进行面谈反馈。同时,在每名员工工位前都设立了专用员工牌,面谈反馈结束后,考评结果将体现在每名员工的员工牌上,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级。
《星级员工考评办法》的落地实施,表明了分公司推进员工职业化、规范化的决心与魄力。《办法》经过各个部门负责人反复推敲修改,保证了评级的公平性与可执行性,避免了员工消极应对风险,使考核效果得到了有力保障。
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即将迎来第六个年头,《办法》不仅大大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让员工对于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份可掌控的笃定,促使员工更好、更主动地参与到公司的未来规划中来。(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