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积极践行反洗钱专项工作
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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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为进一步提升日常反洗钱工作质量,明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更新反洗钱管理领导小组、执行小组及反洗钱工作联络人架构,同时制定、下发《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指引》、《反洗钱培训宣传管理办法》两项规定,旨在通过强化反洗钱培训、宣传工作效果,完善公司针对恐怖融资问题的防控机制,切实落实“风险为本、合规经营”的公司发展理念。
其中《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指引》确立了分公司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应当遵循的原则,具体包括:风险为本与风险相当相结合原则、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常规与专项相结合原则,从而进一步提高分公司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服务。《反洗钱培训宣传管理办法》制定通过规范公司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的工作,帮助分公司员工和营销人员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反洗钱业务技能,营造良好的反洗钱文化氛围。
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是遏制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的需要;是消除金融机构潜在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需要。同时,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将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工作要求,防范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洗钱风险,积极参与、共同遏制洗钱犯罪。(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 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