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宏保险天津分公司召开月度专项会议,旨在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9月28日下发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后文称“办法”),本次会议由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江滨亲自主持,会上合规经理张春玲带领全体员工认真阅读和学习了文件的所有内容,明确了该办法首次界定和规范了包含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的保险销售行为的“全流程监控”以及保险产品、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的要求。同时,提示各渠道、各部门要对办法中的内容涉及到的本部门内容进行自查了解未来监管的方向和监管重点。
江滨总最后做出总结和部署,要求各渠道、各部门要再次认真学习该办法的主要内容,针对文件明确的要求要提前进行准备和规划,同时要求合规部继续保持关注。(中宏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