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已开始,本次活动自2023年9月15日起为期一个月,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带来以下案例:
张某罹患恶性肿瘤后,使用赵某的保险合同谎称赵某出险,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理赔审核中,发现赵某寻找各种理由推脱慰问并对所患疾病情况语焉不详。后经就诊资料核查及案件进一步审核,真实患者并非赵某而是张某,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随着警方的介入,张某和赵某坦白了自己的骗保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张某与赵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经法院审理,张某以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因将保单借给张某合谋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个人投保信息及保险合同,切莫外借他人获取不当得利。(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