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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要警惕,财产安全莫大意

2023-09-26 访问量:1268 次
    ——以案说险丨金融消费者的八大基本权利系列讲解(三)
 
    金融消费者享有八项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我们通过“以案说险”的方式为大家带来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系列讲解,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两大权利!
 
    典型案例
 
    王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险产品,近期由于生意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便产生了退保来缓解资金压力的想法,但对于退保损失的结果难以接受。正好王先生最近看到了网上代理退保广告,于是王先生联系到了其机构的退保中介,对方声称十天之内可以“全额退保”,但需交保费的20%作为手续费,还需提供保险合同、身份证、手机卡和银行卡等信息。王先生感觉蹊跷,要求对方提供工号,但对方多次推脱,于是王先生亲自到销售网点咨询。柜面人员根据王先生所述初步判定其为代理退保黑产,立即提醒其要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勿相信恶意代理退保。随后王先生现场详细了解了保单的权益和保障内容,最后选择继续持有并对网点销售人员的专业服务表示赞许。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险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年第9号令)(以下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
 
    《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规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不同意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采取变相强制、违规购买等不正当方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本案例中王先生由于资金周转不足联系了“代理退保”机构打算“全额退保”,但其实非正常退保手段风险隐患很大,非法代理退保中介极可能打算骗取王先生手续费用并利用其个人信息进行非法牟利,网点销售人员及时提醒王先生关于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风险隐患,有效维护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
 
    中邮保险温馨提示您:
 
    1.不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要关注外部机构和个人营业执照、身份信息等,“代理退保”机构容易唆使消费者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来进行非法牟利,收取消费者高额的手续费。若消费者支付了所谓的“咨询费”“手续费”,消费者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
 
    2.不要轻易终止保险合同,保险保的是风险,保险合同是最具效力的保障,退保将会导致合同解除丧失风险保障,自身权益难以有效维护。
 
    3.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应注重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在陌生、不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资料,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给自身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