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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操作流程

2013-07-05 访问量:1232 次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每个家庭拥有一辆家庭代步车已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为爱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已成为定期的家庭费用支出,其中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的有很多具体要求不太了解,造成诸多误会和不便,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车险承保和理赔的相关流程:

    承保步骤

    一、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可在上年保单保险止期前3个月内进行投保。
 
    二、销售人员或出单人员向投保人介绍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并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发>办法》要求明确告知车船税缴纳规定。
 
    三、接收投保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行车证复印件、验车照片、车船税完税凭证等),并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四、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核通过,打印投保单及条款交予客户签字或盖章。
 
    五、由保户支付保费、车船税金、领取发票、交强险保单和交强标识、商业险保单。
 
    为了避免假中介、假业务员的欺诈行为,大家拿到保单后可致电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询问,当时便知真假。
 
    理赔步骤
 
    一、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根据不同事故,处理事故方法也不一样,下面介绍几种情况:
 
    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天津市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天津市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天津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2)双方车辆均在天津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3)不涉及人伤;(4)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5)双方责任明确;(6)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此类事故报警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为您查勘、并确定损失金额,有人伤的案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特别提醒大家在出险后未及时报警、报案与对方私下解决事故(俗称“私了”),如果“私了”,在后期很难得到保险理赔,给被保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事故处理完毕后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交通事故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后支付赔款。这里应注意如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承保,需先将交通事故材料原件先交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取其加盖理赔专用章的复印件后,再交与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华安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