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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何处理?投诉途径有哪些?

2015-03-12 访问量:1221 次
    车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纠纷,保险双方当事人首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投诉,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由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天津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天津市范围内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与司法审判相结合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机制。天津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司法局、交警支队、天津市保险协会共同成立区县交通事故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通过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多方努力下,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减少了诉讼,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创建保险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于2013年成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受理和调节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还联合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受理和解决保险消费者投诉。(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刘元祯)